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,部属各高等学校:
为促进优质教学成果的应用与共享,进一步提高高校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,根据《教育部关于批准“本科教学工程”高等学校教师网络培训系统项目二期建设方案的通知》(教高函〔2012〕6号)精神,经研究,现将2014年下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予以公布(具体见附件1、2、3、4)。
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以研讨交流先进教学理念、经验、技术和方法为主要内容,由高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、国家精品开放课程主持人、国家级教学团队带头人、国家级特色专业负责人等担任主讲教师。培训对象为高校承担与所培训课程相同或相近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,重点是中青年教师。
培训方式主要通过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系统进行,分为集中培训、网络直播培训、在线培训和网络公益讲座。其中,集中培训一般安排在周末,参训地点设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(以下简称“网培中心”)、各地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分中心或相关高校,列入我部“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”的受援高校,可直接在本校开设分会场组织教师免费参训。网络直播培训是教师在网上直接报名参加培训的一种便捷培训模式,参训教师可在直播时段自由选择参加网络直播培训,地点不限。在线培训包含网培公开课、公开选修专题及各类课程教学(专题)培训,学习时间和地点不限,教师通过点播视频进行自主学习,并参加在线辅导和交流活动。教师可通过院校教师在线学习中心集体选课报名或在“网培中心”网站上自主注册报名参加培训。网络公益讲座安排在每周一至周四下午,在培训中心或相关高校设置主会场,学校可自设分会场组织收看,已参加培训的教师可登陆“网培中心”网站直接收看。
参训教师需在“网培中心”网站(http://www.enetedu.com)上提前注册报名。培训的具体事项由“网培中心”另行通知,会务及技术支持由“网培中心”依托单位——北京畅想数字音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地网培分中心承担。具体培训信息可在“网培中心”网站查询。
对经学校有关部门推荐参加培训的教师,考评合格后可获得由“网培中心”颁发的培训结业证书。对参训达到一定标准的教师,将颁发我司和教师工作司共同签发的“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”,具体标准由“网培中心”制定。对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,所在学校应承认其接受培训的经历,记入相关档案,并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。
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高校教师培训工作,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,不断提高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,增强教学实效,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。
请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将此文转发至辖区内所有高校。
附件:关于公布2014年下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.docx
教育部高等教育司
2014年7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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