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《关于做好2016年我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》((豫职鉴〔2016〕7号))文件要求,为切实做好我校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,现通知如下:
接收报名职业: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(三、四级)、物流师(三、四级)、理财规划师(三、四级)、营销师(三、四级);接收公共营养师、心理咨询师的报名。
考试时间:鉴定日期5月21、22日
报名年龄要求:二级27周岁以上,三级20周岁以上,四级18周岁以上,截止到5月30日。
报名资料:
1、身份证复印件1份,空白处张贴1张2寸彩色照片,写上申报工种、级别和联系方式;三级需学生证正反面复印件。
2、另交1寸红色背景照片1张和2寸红色背景照片2张,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,以班级和职业名为单位,放一个袋子。
3、交彩色白底电子照片1张(电子照片要求:①图像文件采用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,格式为“姓名+身份证号码.jpg”, “jpg”为图像文件格式。②数字照片为358像素(宽)×441像素(高)规格。③图像格式为*.JPG,色彩为彩色,背景为白色;④文件大小不大于20kb。)
4、以班级和系部为单位整理报名人员信息统计表(见群共享文件“全国统考报名信息统计表(模板).xls”),纸质考生签字和电子稿一同上交至职业鉴定所。
5、教师报名,请单独到A104报名。
报名时间:
自通知发布之日起,截止到3月22日(周二),过期不在接收报名数据。
有疑问请咨询鉴定所A104,内线605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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