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:
自2015—2016学年第二学期开学以来,有少数学生纪律观念淡薄,多次旷课,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,干扰了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。
为加强学生管理,严肃校规校纪,教育本人及警示全体学生,根据《郑州财经学院违纪处分规定》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,经学院研究决定,分别给王明友等22名学生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附件:处分学生名单和处分等级
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