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给予闫明洋等33名学生处分的决定
日期:2016-11-01 00:00:00 发布人:admin
各班级:
自2016—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以来,有少数学生纪律观念淡薄,多次旷课,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,干扰了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。
为加强学生管理,严肃校规校纪,教育本人及警示全体学生,根据《郑州财经学院违纪处分规定》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,经学院研究决定,给闫明洋等33名同学相应的纪律处分。附件:处分学生名单和处分等级。
信息工程学院
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一日
附件:
违 纪 处 分 名 单
核发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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